守住钱袋子·过好幸福年——以案说险:警惕假借虚拟货币之名的非法集资

2025/01/23

春节假期是万家团聚的日子,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期,部分违法犯罪分子打着高利息、高回报的幌子,借用虚拟货币、互联网金融等名义,使出百般招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。在此期间,我们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提升自我防范意识,学会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,提高警惕,守住钱袋子。


案例介绍:

赵某某、张某某、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:

被告人赵某某系山东某公司总经理。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,其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,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通过其本人、被告人张某某、被告人杨某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开授课,宣传公司研发的“MCKA”魔咖APP,承诺保本付高息,让集资参与人将资金转账至火币网注册的账户内,而后通过火币网购买虚拟币“USDT”,再将购买的虚拟币转账至“MCKA”魔咖APP注册的账户内形成资金池,从而控制集资参与人的资金。


法院认为,被告人赵某某、张某某、杨某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四年,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,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、缓刑二年,并处二十万元至六万元不等的罚金。


案例启示:

近年来,虚拟币、区块链、大数据等比较火热的概念,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,其往往利用虚拟货币实施洗钱、赌博、非法经营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。

本案中,被告人利用集资参与人急于获利的心理,以虚拟货币为噱头,通过讲课等方式,许以高额回报,诱使集资参与人参与非法集资,致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。


风险提示:

丰田汽车金融提示广大群众,时刻警惕骗局,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:

  •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行为。投资者需警惕此类新型非法集资。

  • 投资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。

  • 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,充分了解风险和收益,谨慎投资。

  • 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,应积极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。

*以上案例来源于: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